5月1日起,河北省进入一年一度为期四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提早行动,周密部署,召开了休禁渔管理工作视频会,印发《河北省2020年休禁渔管理实施方案》。今年河北省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河北省顺利有效实施,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第一次海陆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5月1日至5月15日,全省13艘渔政执法船组成3个执法编队分别在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地省辖海域开展海上巡查,各地渔政执法力量深入渔港码头开展陆地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河北省伏季休渔管理开局良好。河北省渔政执法总队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将对河北省管辖海域开展全覆盖巡航执法检查,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依法查处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的各类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