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福成股份1.6亿元采购款材料不齐,财务总监“失联”拒签年报季报,大股东”插手“公司经营
在各大上市公司相继公布年报的时间里,福成股份的财务总监程静留下一份声明,“失联”了,公司的一份报警证明,更是将福成股份推向了风口浪尖,一起来回顾事情的前因后果。
2021年福成股份董事会决策重新恢复公司畜牧及屠宰业务,于2021年5月开始大量采购活牛。在采购活牛的过程中,负责活牛采购的人员全部从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临时借调,分为六组,公司养牛分公司向每个采购组拨付采购备用金2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担保),备用金循环滚动使用。
为加快采购速度,在后续报销付款过程中存在原始凭证不齐的情况。因采购人员许多是从公司大股东借调的人员,比较强势,公司会计人员只好先付款再要求采购人员随后将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补齐,此次活牛采购一直持续到2021年12月份才结束,参加买牛的工作人员都已返回原工作单位。这次活牛采购累计资金支出超过1亿元,在公司未核实清楚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前,存在采购价格不真实和生物资产成本虚高的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影响不小。截至2022年4月27日,上述资料仍未补齐。”
2022年4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福成股份董秘邓重辉跑完步回到办公室,发现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
1. 大股东有干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不独立;
2. 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性;
3.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4.拒绝签署确认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
4月29日上午10:12,公司方面向公安部门报警。原因在于,公司方面曾尝试去联系,程静电话关机、微信语音及信息不应答、到访其家庭住址无回应。
但在4月29日上午10:48,报警人李建强(职工监事)称与“失联”的程静已取得了联系。
资料显示,程静出生于1968年,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在福成股份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突然不愿意在公司财报上签字了呢?
5月11日晚,福成股份发布了一份程静的“未签署福成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其中提及两个原因,一是“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尚未核实清楚”,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
第一个原因就是上述提过的1.6亿元的活牛采购款的事情;
在第二个原因中,程静列举了李福成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三个案例:
“1、2021年9月8日起,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直接安排集团人员参与上市公司采购业务的付款审批,福成集团会计史亚楠、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于卫红、李福成都曾在上市公司付款审批单签过字,集团人员审批通过后上市公司资金中心方能付款。
2、2022年3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要求肉制品、速食品、屠宰、养牛四个分公司的付款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资金中心剥离,由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徐萍主管财务工作。徐萍由李福成从福成集团的其它子公司借调过来,以集团人员身份管理上市公司分公司事务,不再执行公司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1日,肉制品分公司和速食品分公司已完成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分开的程序,另外两家分公司尚未完成。上述经营决策并未经过上市公司管理审议程序。
3、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肉制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福成集团公司全体负责人、会计、出纳会议,会上宣布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团的‘儿子’,一切付款必须通过福成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于卫红批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没有签字权,只负责合并报表,要求公司会计和出纳出具保证书承诺:若没有于卫红签字的付款按贪污公款处理。以上都是破坏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做法。”
“问题发生后,2022年5月初公司从全国各地召回2021年参与买牛的全部采购人员,花费几天时间与公司会计共同核实2021年买牛情况和补充相关资料,基本上已获得2021年买牛活动发票和付款资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证明,最终达到满足财务总监对公司2021年大量采购活牛生物性资产的准确资金支出和资产成本的确认要求。”
对于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的问题,福成股份的解释是李福成书面已出具《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福成股份运作的承诺》,承诺:“自即日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上市公司的运作。”
福成股份除了自查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照管理规定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的一些问题外,还有在财务独立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采购付款和费用报销付款的流程:
据江苏一位注册会计师称,福成集团审批的资金明显不符合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性原则,上市公司的资金凭什么要向集团财务总经理审批?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至少应该懂得《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里面明确说明,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此外,福成股份在2022年1月末曾披露,李福成犯受贿罪、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同时李福成还被罚款五十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三千万元、行贿款六百万元,也被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福成股份的业务主要涉及食品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和殡葬服务业三方面,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2亿元,其中8.85亿元来自食品加工业,但殡葬行业毛利率却高达87.36%,是公司利润率最高的业务。